ZT 给甄赵之争和我的同行檀冰的职业解读
本帖最后由 frank_wang 于 2012-4-11 09:52 编辑作者 nukin 新浪博客
给甄赵之争和我的同行檀冰的职业解读(上)(2012-04-09 11:33:10)
4月6日早上,我在我的微薄里发了一条消息,那么在随即的几天里,这条消息在网路上和诸如天涯等等热站就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我自己也受到了这种影响的波及,简单地来说,我得到了新浪WEIBO和天涯N多朋友的支持,同时也收到了一些甄粉的攻击。无论大家是哪种态度,我一概坦然面对,同时也不为所动。
另外一种影响就比较深刻了。我身边的朋友和同行,凡是知道我有这个微薄的人,基本都劝我不应该掺到这淌混水里面去。我自己这两天也抽空到天涯那个著名的、高人气的八卦区去粗略看了一些所谓对此事件的“解密”。
昨晚10点,我的一个朋友跟我说了一句话,既然你的电影理论基础和实际操作经验都非常深厚,那么你最好能有时间写一个技术帖,这样即可以解释事件里的许多问题,也能让外人了解下中国电影目前拍摄运作当中的一些特点。
我说“我已经有这种想法了”,所以在今天早上,我对着键盘敲下这篇文字,希望对中国电影有兴趣的人士、网络上的诸多或支持我或攻击我的朋友,能从里面了解一些缘由。
本文对事不对人,纯技术帖。
目前甄赵事件有三方面,即甄和他赵的团队、赵和檀冰。
首先,可以把赵文卓排除出去,尽管他目前是争执的核心,但不过是因为他是名星而成为事件的焦点,而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他都没有参与过多,纯粹是因为对对方擅自更改剧本与角色设定等等原因而被对方辞退(既对方所称的“罢演”或“耍大牌”)。我和赵文卓见面次数不多,私交一般,以前在香港和北京有过三次会面,而且双方没有什么特别深入的交谈,但是赵给我的感觉是这个人比较内敛和含蓄,不很张扬,有一种动作演员身上很少见的儒雅气质,这一点是很有吸引力的。
好了,对赵文卓的评述就到此为止,下面我要说的是檀冰。
出于同门、同学、同行的三种关系,我先对他表示道义上的支持和理解。同时要说一句:即檀冰最后被对方过河拆桥,一脚踢出去,这个没有什么悬念,而且他就是不能做这个导演的。在这个事件里面,檀本人也有明显的责任,或者说缺陷。
我们可以看下檀冰在事件前的经历和业内所处的位置。我说话喜欢直来直去,不怕檀冰看到了以后不高兴:檀冰目前还是一个青年电影导演,之前拍摄的作品即不多,也没有什么影响力,无论按照檀冰对《终极解码》的一系列拍摄构想,还是他详细陈述的去联系成龙做监制、联系甄子丹等等大牌做主演的过程来看。很明显,他打算把这个片子定位在商业动作大片+大陆香港合拍+看准好莱坞片商需求的这么一个“大片”的位置上了。他的心气和眼光非常的高,但是以他目前的能力和背景,真的就具备驾驭这么一个大戏的水准了吗?
我认为,以他目前的能力,欠缺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哪怕对方没有设下这些圈套诳他,他能否完成《特殊解码》这么一个大制作,都是一个问题呢!
他以前拍摄的都是小成本电影,而且无论在电影业内还是普通观众当中,也没有产生什么影响力,在没有太多积累和经验的情况下,檀冰就去筹划这么一个大戏,而且还是他并不擅长的动作戏,这是一个没有考虑清楚自己实际情况盲从行为,不切实际的大跃进。
我以前几年参与过一些合拍大戏的制作,在商业大片的操作方面还是有一定发言权的:在剧组里拍戏,其实就是做一个项目。诸位看帖的估计绝大部分都是上班族,那么在各自职业生涯里就都知道一个共同的社会特征——越是那些部门结构冗杂、人员众多的大公司里,人际关系也就越复杂。拍戏也一样,在动辄几百人的商业电影的剧组里,不仅人际关系特别复杂,而且还充斥各方势力和背景之间的较量与妥协。每个有来头的大名星和他们的经纪人都是带着自己的一帮诸如助理、化妆等等身份的随从人员,前呼后拥,讲究的就是这么一个排场,在他们一驻组开始,就形成了以自己为核心的一个小团队。大片请的大名星越多,这种小集团也就越多,如果执行制片方没有手段去平衡关系的话,就会产生相当多的不稳定因素。同时,这种大片的导演必须要有相应的影响力和身份,以及影片主要投资方(出品方)的支持,否则根本就镇不住那些名星和经纪人的。
对拍戏略有了解的人应该知道这么一个现象,如果在一个剧组里出现小导演配大名星的这么一种组合,那是最尴尬的情况了——前者恐怕一天舒服日子都别想过,而后者可以随时随意对前者甩脸子。现在檀冰做的,恰恰就是这么一件事。
我在网上还看到有关檀冰的一些负面的流言,比如说提到“扎钱”这个黑话。
檀冰在他第一次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用念一篇事前写好的稿子的方式,详细说明了甄和霍方面是如何坑骗他的全过程。在他的讲述中,把自己定位在一个弱者的定位上。其实檀冰在里面是藏着一些春秋笔法的,作为他的同行,我立刻就在里面听出了他的那种小聪明。
属于檀冰的小聪明是这样的:他耗费3年经历写好了《终极解码》的剧本,认为无论创意还是题材都属俱佳,迫不及待地期望能进行拍摄,并由此激发出雄心和理想,然后在这种头脑不很冷静,没有认清自己处境的情况下,打算邀请国际动作巨星,打造一个精彩的商业大片。所以他本着很充分的诚意去找了成龙先生、甄、赵等等大腕。
檀冰现在30多岁,也就是说从电影学院毕业后在外面拼搏多年了,已经攒下一定的社会人脉,他要拍戏去找投资(或者说“扎钱”的话),是有自己一些比较成熟的关系的。但是以他设想《终极解码》的这么一个华丽的全明星演员阵容和拍摄支出来看,单纯以他的关系、依靠自己以前积攒的人脉,恐怕根本拿不出如此巨额的投资。所以他就要去利用明星效应——也就是说,檀冰先去找到成龙先生,然后又去找了甄子丹,很有诚意的、也是很急切地就与对方签下了拍摄的监制或出演合同(尤其是后者,提出的条件很苛刻,檀冰是在大幅退让的情况下才换取了对方的签字,而这种退让造成的被动,就给后来甄、霍等人一脚把他踢出去提供了便利),然后他打算利用我已经签下香港大牌动作明星这个事实,再去游说影片的投资人。
举个比较形象的例子来说,檀冰其实想玩的是一个杠杆游戏,他原设想杠杆一边是各种慕香港大牌之名而纷纷投资影片的金主,杠杆另一边则是几位香港大牌动作明星,而自己则扮演撬起这个杠杆的那个很关键的支点!
平心而论,无论是“扎钱”还是打算把大牌名星当作法码玩杠杆游戏,这个根本算不上什么污点,在电影行业里象他这样年轻没什么雄厚背景的导演里,实在太常见,很多人都想这么玩,也都或多或少的这么玩过。中国这么多导演里,有谁敢说自己为了拍片,没赔金主们吃饭,没扎过钱,没干过狐假虎威之事的吗?
檀冰这种设想在不仅在中国电影导演里特别普遍,而且在一些看上去很有势力的影视传媒集团里也不少见,这些年中国电影票房呈上升走势,投资电影拍摄逐渐热起来了,但是这个市场和投资方式相当的不规范,很多投资人根本没兴趣看剧本,也看不懂剧本,就是一上来问导演或制片人,你能找来哪些名星?你找来名星了我就愿意掏腰包,而且不怕明星来头大,越是大名星大影帝我就越乐意往里面砸大钱……诸如此类的土老板,我过去几年见的太多了。很多大片的投资,绝大部分比例都是用于支付名星的片酬,同时却花费很微不足道的投入弄一个极烂的剧本。
这种现象的存在就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导演和制片人就习惯打着名星的头牌去找投资、去“扎钱”;另一个就是一些名星和他们的经纪人利用了这种风气,大肆浮报自己的身价片酬,以及在谈条件时向制片方施压,迫使对方让步,签下一个对自己非常有利且主动的合同。
檀冰想利用名星效应,想玩杠杆游戏。那么问题就来了:名星和他的经纪人,就心甘情愿地去做那个压在杠杆一头的筹码吗?谁都不傻,尤其是商业手法更加纯熟的香港人。这个游戏不是不能玩,筹码也不是不能当,但前提是这个一定必须是有实力有面子有背景的,和筹码配的上才行。假设如果是王中军冯小刚、或者张伟平张艺谋,甚至中影韩三平董事长出面来做这个支点,那么甄霍这些人绝对是能够积极配合和合作的,即便不合作也不敢耍手腕,因为这些人的面子足够大,背景深厚,跟这样的人能有合作,对甄子丹来说是很划的来的事。
说结婚要讲究门当户对,拍戏也一样。檀冰的问题就是脑子不清醒,他太过于自信了。不是金刚钻,偏偏要去揽瓷器活。我的话说到这个程度,对檀冰的分析的确很不中听,很粗俗了,但是每一句都没有说错!
实际上,继续细节分析的话,我们可以从檀冰身上看到类似他这样的学院派中国青年电影导演普遍存在的一种危机心态:30多岁了,从学校出来已经摸爬滚打十来个年头了,有作品但没有产生特别大的影响力,有些实力了但没有多少人能识才,对生活有感悟了但没有机会实现到艺术作品当中。在30~40岁之间,对于导演这个职业就遇到一个拐点——抓住一个机遇了,或者说有人提携一把,就能在事业上升一个阶层,前途会大有希望;没抓住机会,默默地捱过了这十年,那以后就更加渺茫,差不多要考虑转行去做制片人、策划之类的工作了。电影和其他行业一样,是也呈金子塔形的,越往上越难爬。
人们老说男人年过三十一支花,其实30岁也是特让导演难堪的年纪,上面有年纪大的压在你头上,下面有年纪小的正在虎视眈眈——上面的已经有名气了,比不过人家;下面的比你年轻,耗不过人家。不上不下的,最尴尬的时候……
那么在这种非常尴尬的危机心态下,对自我定位产生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做出一些以自己实力并不能承担的事情,都是正常的。
檀冰的一些想法和做法欠妥,不成熟,但为人处事没有问题,他在《终极解码》前后作出的努力,虽然最后是这么一个结局,但说明他是一个有事业心有抱负,热爱电影事业的电影人。这是我在本文上最后结尾给他做出一个评
给甄赵之争和我的同行檀冰的职业解读(中)(2012-04-09 15:40:31)
檀冰揣着他的剧本和他的理想,凭着一颗过于天真和过于自信的头脑,去找到霍和甄二人,邀请他们加入自己的商业大片主创阵容当中了。
“商业大片”——对电影有兴趣的人回发现,这四个字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和中国电影相关的各种新闻报道里面了。什么叫“商业大片”啊,说白了非常简单,就是做一笔生意,拍摄电影的是冲着挣钱来的,投资电影的是冲着赚钱来的。
既然是做生意,那么肯定就会有缺斤短两,有尔虞我诈,有勾心斗角,有反复的讨价还价的过程,有忽悠和识破忽悠的过手较量;同时也应该有起码的商业道德,或者说游戏的起码规则。
我上篇说了,檀冰有一些自己的小聪明,这些属于不拘小节的部分,无关于他的基本为人。但是他倒霉的,就是他遇到的对方,是连最起码的游戏规则都不遵守、在桌下操作时没有底限的一些人。
如果仔细去听檀冰在发布会上念的那篇稿子里陈述的事件过程,会发现很多非常有意思的事情,这些事情许多具体说的话,会让外人对目前中国电影青年导演所处的严峻生存状态有更丰富的了解:
第一、檀冰在说到《终极解码》的前期筹备过程中,提到自己去找投资、联系主演和诸如摄影、灯光、动作指导等等技术人员,又自己花钱去做了用电脑动画制作出来的分镜头剧本。这里面就透露出一些信息——
首先,这是非常典型的大陆电影导演的职业态度,按部就班,规规矩矩,严格按照程序步骤去工作的学院派电影人;
其次,他在前期筹划中做出许多工作,其实是应该由出品方或制片人去完成的(比如说找投资、物色演员等等),这说明他目前的状态是一个独立导演,没有签约到某家有实力的大型影视传媒公司旗下。
中国大陆的电影导演,目前基本处在两种创作/生存环境之下:象张艺谋、冯小刚、陈凯歌导演这些一线导演,目前都有各自的签约或长期合作的影视公司——张艺谋的长期老搭当是新画面公司的制片人张伟平;冯小刚身后有华谊兄弟的大、小两位王总;陈凯歌导演则和中影集团长期合作。
憨笑着说句题外话:我对冯小刚和华谊兄弟之间的配合和发展过程是最熟悉的,就和本文一样,在去年我出版的那本书里,也站在一个尽量中间的态度上,从利弊各方面去分析他和这家近年很抢眼的民营影视集团。
这些大导演背后的签约或合作方,能够给他们的影片拍摄计划提供大量的便利,双方长期合作之后,就形成了大导演+大制片人的这么一种“双拼”组合。
如果是张艺谋+张伟平,或者冯小刚+华谊兄弟这种深厚背景的双拼组合去找对方的话,甄也好,霍也罢,还敢这么嚣张么?你说你有手段,我也不是吃素的呀。现在已经是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了,大陆人没那么土,可不是80年代初的“表叔”了。
处在另外一种创作环境下的就是很多类似檀冰这样的年轻的、名不见经传的导演,他们是不会遇到这种有实力有手段的伯乐的。这些导演背后没有什么背景和靠山,他们如果想筹拍一个电影的话,几乎所有的工作都要亲历亲为,一个电影,从前期筹划到最后能杀青、再到上映,长的可以延续2~3年,是一个累人又累心的工作。
正所谓人无全才,为筹拍电影凡事要亲历亲为,但不代表每件事都能做好,这里面肯定就会有事倍功半的时候和被坑蒙拐骗的时候。
甄、霍知所以能这么得寸进尺,说白了就是看到檀冰是个即没背景没实力没名望的导演,又有求于他们,正应了那句俗话“吃柿子要找软的捏”。檀冰的不幸,就在于他正好遇到这么一群不知“艺德”为何物的人士了。
第二、檀冰提到在2011年下半年到年底,在《终极解码》与深圳开始筹拍乃制到即将开拍前,投资费用都是“我的钱”,并且强调他自己也是“投资人”。
檀冰的这句话里面透露出对目前阶段中国电影制作里的另外一些问题。中国电影的历史家底和创作模式,是从建国前的延安文艺时代和在东北长春接受“满映”硬件技术基础开始的,然后复制了苏联式样的国营电影制片厂特色,剧组拍摄采取的是“导演核心制”。但是最近二十年已经和国际接轨,基本过渡到商业化的“制片人/名星核心制”上来了。
俗话说,“做事不由东,做了也无功”。既然拍摄商业片是个生意,那么自然就是谁掏的钱就听谁了,檀冰表明自己是“投资人”,实际上是强调自己在剧组的身份不光是导演和编剧,还是股东,应该在剧组拥有话语权和决定权。所以说,有大牌名星的加入,《终极解码》剧组特征就是“名星核心”,但是檀冰希望通过自己的投资人身份,希望用“制片人核心”去对前者加以一定的约束,不要太肆无忌惮。也就是说,檀冰心里很清楚对方是大名星自己却是小导演这种强烈大反差,他这句话里的潜台词是这样的——既然我作为“导演”镇不住你甄子丹,压不服你霍耀良,但是我以“投资人/制片人”的身份在剧组里行使的权利和权益,你总不能一点顾忌都没有吧?
但是现在明眼人看到的,是后二者之嚣张跋扈,就是一点顾忌都没有。
檀冰说“我的钱”,其实应该是“我借的钱”或者说“我(通过我的关系找)的钱”。甄子丹的片酬身价达到八位数,千万元水平的。再考虑到拍摄的其他支出,那么《终极解码》的投资额肯定不菲。
但是象檀冰这种年龄和阅历的大陆导演,家里又不是富二代官二代出身,本身没有这种经济实力。他就通过以前很多年里打下的人脉关系去找投资,去“扎”钱。
剧组前期筹划用的的经费,包括招待甄、霍住酒店的费用,那都是檀冰以上述途径搞到了,现在戏不拍了,他人也被对方一脚踢出去了。如此一来,他对这些信任他的投资人和借他钱的朋友无法交代,这个后果恐怕不是以后做不成导演了,恐怕做人都不成了。檀冰被坑到这个程度,说明什么?不只说明他太天真太实在,也说明对方无耻到了极至,黑的无法形容,使用的是最见不得人的香港混混招摇撞骗的手段。
第三、甄、霍在这个过程中做的最让人看不下去的一件事,就是不仅撺夺走了《终极解码》的剧本,先是篡改了名字,然后又胡乱修改。
檀冰没什么名气,他在剧组里也没有地位,他的钱也是拉来的、借来的。他身上惟一一件属于自己全部拥有的东西,就是《终极解码》的剧本版权。大陆的影视同行有一个共性:无论是好导演还是实力牌的演员,都是非常看中剧本质量的。真是遇到好本子,一些有眼光的实力派演员甚至愿意降低自身片酬来出演。尤其是学院派出身的电影人,对剧本创作的一向严谨和负有极高要求。
与此形成明显反差的则是我们的香港同行。香港的影视制作从很多年前就有一个特点,他们在拍摄前不准备剧本,是边拍边写,边写边改,边改边拍……甚至连写这个过程都没有,导演现场口授情节人物对白,旁边有个挂“编剧”和“副导演”的笔手做记录,然后稍加润色之后就告诉给演员,准备拍摄了。因为剧本就是这么现场拼凑出来的,导演自己临场发挥,事后就忘,导致香港导演闹过一些笑话,影片上映或者电视剧播出时,导演本人都忘记戏里的一些情节对白,自己当初是怎么想出来的了……所以说,香港的影视剧制作特征是有浓厚的山寨化和草台班子色彩,极少数精品与大量粗制滥造的低档作品并存。
这种习惯长期影响下的结果,就是不尊重编剧的劳动成果。
以我以前亲身经历过的一些情况看,电影行业里存在这种现象。比如说,假设我作为制片人,檀冰拿着《终极解码》的本子来找我,希望投资或者采取其他合作方式。他这个剧本我看中了,觉的还不错,创意上面有特色,但是我认为他年纪太轻,经验不丰富,且没有掌控大场面动作戏的能力,不适合作为本片导演。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圈里常见的、比较有人情味的方式是或直接或委婉地向檀冰提出这种想法,同时表示我愿意买下这个剧本,檀冰你可以说一个价格,我看看是否合适;或者说,虽然我觉的你不胜任导演,但毕竟你是编剧,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给你一个副导演或者跟组编剧的职务,这样一来尽管你没有做成导演,但起码也算是主创人员,经历自己的本子成为电影作品的过程了,也算是一种安慰。
总之,对知识和编剧劳动成功的尊重,在甄、霍对檀冰一步步地得寸进尺过程中,对于后者已经是最基本的底限。我想,最后前者剥夺了檀冰的导演职位,那怕给他留一个编剧的头衔,也是对他人格和几年心血最后一点尊重了吧。
但是让人发冷的是,他们连这点都做不到,在檀冰已经把《终极解码》向电影报批的情况下,依然采取了公然剽窃的行为。
干出这种事的人,绝对不是电影人,而是贼!
给甄赵之争和我的同行檀冰的职业解读(下)(2012-04-10 14:26:42)
事情多,耽误写文了。万幸最近不拍戏,只是忙一些杂事,否则也就不会专门写这个文章。
今天早上我和檀冰简单聊了一会儿,简单地做了一下沟通,同时也直接向他表示安慰,告诉他我的联系方式,所以我的立场和态度问题已经很清楚了,一些试图混淆局势的闲杂人等就不必继续徒劳了。
当然也有很好玩的事情发生,就是我在WEIBO和天涯的ID里都接到很多善意提示的消息,诸如让我小心被黑啊当心“水军”什么,。首先我很感谢诸位的热情,其次也请大家安心,我这人属于为人办事都比较坦然的那种,在社会上也呆这么些年了,不敢说自己是什么高人,不过也是见过些世面的,所以网上的风浪刮的再邪,我都不在乎。甭管是什么水军也好五毛也罢,我自己凭良心说话,没人能把我怎么着,就这么简单~
继续中篇的话题。
首先应该说下香港电影的一个特色,那就是动作电影,俗称武打片。单就制作水平和理念,如果香港电影同行说自己的动作片全球影坛排名No.2的话,那怕好莱坞都不敢妄称自己是No.1。也就是说,动作电影这个题材是香港电影最拿的出手的、也是最有票房号召力的金字招牌。
因为香港的动作电影如此的发达和优秀,那么自然就伴生着一个熙熙攘攘的行业,即大大小小的动作指导、武术替身等等组成的制作团队,俗称武师。这个职业大陆也有,但是目前大陆的这些动作指导和特效设计师基本都是师从香港,而且水平也存在差距。可以这么说,在这个领域,目前是处在香港同行绝对领先与一枝独大的这么一种状态下。同时,香港有凭借当地的经济发达,电影拍摄的高度自由和成熟的商业化运作,可以方便地从大陆吸收人才,比如说李连杰、赵文卓、于荣光、熊欣欣……还有我非常非常欣赏的刘洵老先生(就是《新龙门客栈》里的那个阴险的阉党公公,他是京剧演员出身,所以他的表演有非常深刻舞台范,尤其是眼神)等人。象好莱坞的《黑衣人》和张艺谋导演几年前的三大动作片,都是邀请香港的实力牌动作指导。
香港的动作指导,或者说武师这个行业,就有他非常有意思的特点,比如说与京剧和曲艺类似,具有很浓厚的行会色彩和颇为讲究的门第辈份观念,非常看中出身和师承。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就形成以著名动作演员/武师为核心的一些实力专业团体,也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袁家班”、“程家班”、“洪家班”等等,甄子丹本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是因为受到“袁家班”的领军人物袁和平先生的赏识而成为香港动作电影演员的。
拍动作戏,请动作演员,请动作指导和替身、武师,那么这里面也就有许多自己的规矩。动作戏要有很多对打戏,要吊威亚,要有大量的摸爬滚打,飞车、烟火特技等等,除了体力的消耗以外,危险系数也高。所以动作演员和动作指导在拍戏时有一个习惯,就是不喜欢用外人,而是坚持用自己的团队,毕竟自己的这些人长期相处,共同工作,无论是配合度还是人际关系都非常熟络,在拍戏的过程中也就更加默契。
所以说,无论是大陆的导演拍动作戏还是美国好莱坞拍动作大片,只要去香港请一个著名的动作名星或者著名的动作导演,请来的就不只是他一个人,而是以他为核心的一个专业团队。
檀冰说到自从甄子丹开始入组以来,就通过按插本方人员的方式,逐渐将他“架空”,那么这个过程也就和我上述说的香港武师的这些习惯有关。这个“架空”的过程,就是从武戏开始的。雷声这种问题,在以前大陆和香港的合作过程中,也是经常出现的。
这个过程基本就是如此:
因为檀冰并没有指导动作戏的经验,而对方不仅是著名的、恐怕也是经验非常老道的动作明星兼动作指导。那么对方入组之后,肯定就会在自己最专长的方面提出各种修改意见,并毫不客气地要求檀冰依照自己提出的这些意见进行修改、调整。
檀冰说他原来的团队中已经请到动作指导,那么对方肯定不会用,肯定会提出所有和动作戏相关的环节必须要有自己方面的人员来掌控,否则不会放心云云。至少这个建议提出的非常合理,是找不出破绽的,同时也符合香港动作导演的工作习惯。势单力薄还经验欠缺的的檀冰不能拒绝。
于是剧组的动作团队就全部换成对方的人。
电影是一个讲究分工协作的综合性创作,摄制的时候需要演员、导演、摄影、灯光、录音等等职位技术人员配合工作。因而,当对方更换了动作团队后,接下来就会继续对其他岗位的人员不满意,比如说“你请的这个摄影师不行,他以前都是拍文戏的,我看他武戏不能拍的吗,切镜卡点都跟不上嘛”等等依然很专业很合理的建议,如果导演或制片方不识趣的话,那就以摄影师不合格不称职等等理由耍耍牌,甩个脸子什么的,剧组拍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停工造成的损失,经过考虑之后,也把摄影师换成对方联系或指明推荐的人选。
接下来,类似的情况会反复出现,比如说你这个服装设计的太傻,拍出来的效果不会好看,要不辞掉算了,我从香港给你找个顶级的设计师;你这个美工道具也不灵光,你这个布景也不出彩……
总之,靠着许多“很有见地”的合理性建议,逐渐就完成了剧组成员的调换。但是常见的中(大陆)港合片的剧组里是有明确的分工的,大陆方面如果是一家有实力的大影视传媒集团,那么在拟定拍摄合同条款和拍摄过程当中,也会据理力争以保证自己的利益和话语权,不会任凭对方由着性子随便来。檀冰这次的遭遇,他的问题依然如我在第一篇里谈到的,首先是自己先天势单力薄,经验欠缺,那么在和对方谈判过程里就没有底气,基本上只能是一路忍让,别人进一步他就退一步。到最后自己的人被清洗掉了,人家完成了换班,反客为主了。其实,在一个剧组里面,导演这个职位要做的很多是协调性的工作,“导”字在这里面的涵义之一是指导演员、摄影等等技术职务人员之间协调配合。那么当这些重要的职位都已经被对方的人员替换之后,这个导演还有什么可导?还具备存在的意思吗?
檀冰所说的被架空的过程,基本就如上述内容,而且从他讲的内容来看,估计到最后,很可能在剧组里已经发展到就连场工都只认可甄子丹方面的程度了。
我看到在我微薄的回帖里,有人问到甄、霍等人把檀冰的剧本剽窃之后是怎么报批备案、组建《特殊身份》剧组的;以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可能性。
这个我没那么长远的眼光,之内在自己了解的范围内解释:
先说打官司,我的答复就三个字:“打不起”。
打官司说起来简单,你起码要收集证据吧,你要找证人、要请律师,要经过漫长的民事诉讼流程。要花费大量的经历、时间和财力,以檀冰目前的状态,他可能不具备这些条件的。
而且这里面还会牵扯到许多的利害关系的问题。檀冰被对方害的一无所有,那么他这次就干脆撕破了脸站出来召开了这个新闻发布会,并且也得到了他的朋友,比如燕赵国彰和江小鱼。但是还有很多人是有所顾虑的,不愿意和对方把关系闹的特别僵,那么这些人出于自身利害关系的考虑,自然会选择“不得罪人”的那种做法,尤其是不能得罪那些势力和背景雄厚的团体。包括现在看帖的,声援檀冰和支持赵文卓的诸位,你们能这么义无反顾地表明立场的原因之一是你们没有牵扯到是非当中。可以一旦这场是非也牵连到自己,那么很多人在“明哲保身”和“坚持道义”之间就会踌躇,并且很有可能选择前者了。
最后在本章末尾说下有关剧本的审批——
一个电影项目的立项审批,在很多年前俗称“双审制”,即先是剧本的审批立项,拿到电影局下发的拍摄权后,制片方和导演才可以组建剧组,合法拍摄。如果没有通过审批或者压根儿就没去审批就私下建组拍摄了的,这个就属于地下电影,俗称“黑片”。这是一个即有些敏感,同时又是业内认识非常熟悉的现象,象张元、贾樟柯这些导演就是拍“黑片”起家的。电影摄制和后期剪辑等等环节都做完之后,制片方还要拿着这个初剪出来的作品去接受影片的审查,过关之后得到电影局发的电影发行权和公映许可证。
以上就是一个基本完整的审查过程。
在大致03年左右,国家广电局和电影局下发了一个文件,这个文件里传达的政策就是简化了电影剧本的批报审查流程——即制片方去立项批报时,没有必要把完整的剧本内容、人物设定等等资料全部提供给主管部门,只需要提供一份剧本故事梗概,甚至更简洁的剧本纲要内容就可以了。
这个简化审批流程的政策不是不好,但也提供了一些可以提供灰色利用的机会。也就是说,如果某方面剽窃了别人的剧本创意,然后改个片名,同时把主要人物角色的名称也改掉,再在剧本情节梗概中加以文笔修饰的话,那么完全可以改头换面,成为一个崭新面貌的剧本,轻轻松松通过剧本报批这一关。
这种事情非常的多,是很多编剧导演遇到过的问题。我们辛辛苦苦写好了一个本子,然后通过关系找到某家影视公司,希望合作,对方说一定要看本子。这个无可争辩,看就看吧。对方看完之后说本子不好,不打算投拍。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发现这家公司组建了剧组在摄影一部戏,这部戏除了片名和主要人物名称和当初我的剧本不同完,故事情节和对白几乎全面雷同。
象檀冰的“终极解码”被对方改成了“特殊身份”,显然就是处于这种目的的欲盖弥彰。比如说,假设拍摄完后上映的《特殊身份》中多个桥段、情节和人物对白等等,与当初檀冰的《终极解码》的文学剧本与分镜头剧本出现大量的“雷同”现象。那么檀冰就以此为依据,向电影局和国家广电局提出申诉的话,这个过程也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无论电影剧本也好还是电影也好,都是属于文学创作和艺术创作的范畴,其最大的特征是无法进行标准的量化,没有判定正、伪的准则。到什么程度算剽窃,到了什么程度又算“雷同”,根本没有可遵循的依据,更缺少明文法规的支持。
中国电影生态圈的如此不明朗,和年轻电影导演编剧生存环境的不乐观,就在于我们身处的是一个没有多少规则,却有太多潜规则的环境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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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网上看到的一篇论述甄子丹,檀冰,赵文卓的文章,写得非常好,与大家分享! http://dzh.mop.com/whbm/20120407/0/z8l8O5I2946d8dF3.shtml 『佩服』8-) 够详细,是抄录的吧,不加入战团,反正不关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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