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路枫情-加拿大移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驿路枫情h2 驿路枫情h2 驿路枫情h2 驿路枫情h4
查看: 7947|回复: 60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29 12: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事不发帖,嘿嘿.
不过我的经历也可以给大家做个教训,我发现我经常干这样的事 有些都不好意思说出来.
这次是这样,我填了牛奶金的表,一个多月后,收到回单,是按我给的帐户打进去的,是否收到我还没核实哈.现在的问题是,牛奶金只给了一个月的,可我是05年就短登过的,我应该收到20个月的牛奶金还是一个月的。
朋友说我填错了,应该只填第一次短登时间,不应该填这次登陆时间,这样我可以收到20个月的,其中差价按每个月271来算,就是四千多加币啊,这话都不敢跟老公说啊,
刚才被朋友狠狠批评了一顿,说我稀里糊涂,填表前也不问问她.
RUIBIN等大侠,我还有办法补救么?

还有一个教训是,长登时在机场要填一个表,报自己随身带了价值多少的东西,我随便问了问了老公,他随便说了个数字,就说价值2000多,这一随便不打紧,又损失了150多的税金,我的钱钱啊朋友说只需要填700多的,是这样么?
老大,糗事都抖出来了哈,也希望坛子里不要出现第二个一下飞机就积极向加拿大政府做贡献的筒子,当然大家热爱加拿大的话,我也不反对的,嘿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8-29 12: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我当时是让中桥的人帮忙填的,自己连看都没看清楚,更别说留底了,到现在都不知道到底填了第一次登陆时间没有,朋友还说,我退税可能也只会按第二次登陆时间来退,那每个月还要损失30多加币,惨无天日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2: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我认为你填这回登陆的时间没什么错,如果你填短登的时间,可能会多给你这20个月的牛奶金,但是回头政府查出来你这么久没有在加拿大呆,会找你要回来多给你的牛奶金和利息,还留下不好的记录. 没有统计过这种错报查出来的概率,但是我周围确实有过不止一个这样的先例,有的过了好几年,才收到政府追要多给牛奶金的信,利息算下来吓一跳.
长登在机场申报,报的是新购买的东西,如果是原来就有的旧的东西应该不用报的.保留好证据即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2: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Post by 我是猫;729372
我当时是让中桥的人帮忙填的,自己连看都没看清楚,更别说留底了,到现在都不知道到底填了第一次登陆时间没有,朋友还说,我退税可能也只会按第二次登陆时间来退,那每个月还要损失30多加币,惨无天日啊.
我认为你短登本来就没有在加拿大建立税务关系是不用报税,应该是从长登开始报税的.没有报也就谈不上退. 所以不要难过,现在这样报虽然看起来损失一些,但是给自己减少不少不必要的麻烦和隐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2: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我认为下雨天说的对。

孩子不生活在加拿大,是不能领取牛奶金的。

所谓的牛奶金,是给孩子的退税,就是你前一年在加拿大消费,政府退回你给孩子消费时的赋税(我是这么理解的,不知道对不对)。你和孩子不在加拿大生活,当然也没有在这里消费,政府凭什么给孩子退税呢?

填写长登的时间就对了,省得留下后患。在这里守法办事很重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2:5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Post by 我是猫;729367
无事不发帖,嘿嘿.
不过我的经历也可以给大家做个教训,我发现我经常干这样的事 有些都不好意思说出来.
这次是这样,我填了牛奶金的表,一个多月后,收到回单,是按我给的帐户打进去的,是否收到我还没核实哈.现在的问题是,牛奶金只给了一个月的,可我是05年就短登过的,我应该收到20个月的牛奶金还是一个月的。
朋友说我填错了,应该只填第一次短登时间,不应该填这次登陆时间,这样我可以收到20个月的,其中差价按每个月271来算,就是四千多加币啊,这话都不敢跟老公说啊,
刚才被朋友狠狠批评了一顿,说我稀里糊涂,填表前也不问问她.
RUIBIN等大侠,我还有办法补救么?

还有一个教训是,长登时在机场要填一个表,报自己随身带了价值多少的东西,我随便问了问了老公,他随便说了个数字,就说价值2000多,这一随便不打紧,又损失了150多的税金,我的钱钱啊朋友说只需要填700多的,是这样么?
老大,糗事都抖出来了哈,也希望坛子里不要出现第二个一下飞机就积极向加拿大政府做贡献的筒子,当然大家热爱加拿大的话,我也不反对的,嘿嘿


吃亏不吃亏,心疼不心疼。。。只要诚实,心底无私天地宽,就永远不会后悔。

中国人占小便宜的思想往往会导致心理不平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3: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加拿大居民,从外国回来,进关的时候,根据在外停留时间长短,最多可以带750元的免费商品。你们报了2000,所以被征税了吧;不知道你们随便报的2000,是否报多了,如果报多了,不知道是否可以追回来,我估计,有希望 ;不管能不能追回来,先奖励一些枫情币补偿一下吧。

关于牛奶金,记得最多也只能往前追11个月,所以,怎么也不会有20个月;而且,小孩子也没在这里生活,象下雨天说的,并没有吃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3: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孩子牛奶金申请应该填第一次登陆时间。通常短登,孩子不在加拿大,应该不申请。如果孩子开始在当地生活、学习,就该立马申请牛奶金。政府根据你第一次登陆时间开始补上所有的牛奶金。

退税是根据报税来的,没打过工交过税,那来退税?

猫是不是说GST/HST?

我收到税务局的信,说不退给我GST,理由是我在报税的税务年里,没进入加拿大之前没有提供收入报告。除非我去封信做个说明,才有可能退钱给我。

我立即给税务局回信,说我在报税年中没到加拿大之前的几个月收入为零。

加拿大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很低,但质量还是可以的,等待一定要有耐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3: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转帖]加国牛奶金的解释与申请办法
牛奶金英文原意是“加拿大儿童福利金”(Canada Child Tax Benefit),俗称“牛奶金”。是加拿大政府按月支付给资格申请人的免税福利金,用以帮助供养18岁以下儿童成长。

申请“牛奶金”的资格

如想申请子女的“牛奶金”,首要是必须承担全部或大部分照顾及养育孩子的责任。在一般情况下,这会是孩子的母亲,故一般应以母亲的名义去为子女申请“牛奶金”。但亦有可能是孩子的父亲、祖父母或监护人。

要符合申请资格,申请人除了是加拿大税务居民和与孩子同住外,其本人或配偶必须是:

*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 旅居加拿大或持有国家部长的许可证;

* 在申请“牛奶金”前已在加国居住满十八个月者;

* 遵照难民公约所收留的难民(Convention Refugee)。

何时可以申请“牛奶金”

* 新生儿出世时

* 你成为儿童合法监护人时

福利金可以从你申请当月追溯至前11个月补发。另外,申请人及配偶均要报税,以便税务局计算其申请资格。如果你现在是高收入,你仍应提出申请,因为申请后每年7月会由你的税务资料自动计算你是否可获当年的福利。

如何申请“牛奶金”

有关“牛奶金”的表格及资料,可在税务局索取或致电1-800-387-1193查询,另有华语谘询电话:(416)397-7383。如居住于多伦多的416或905地区,可直接致电416-9522600查询。

申请“牛奶金”需要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在入海关时会给,也可以到当地税务局去索取,但必须要等取得了子女的SIN卡後才可以申请。申请时可以要求政府每月将子女牛奶金用支票寄到家中,也可以要求政府直接将牛奶金转到母亲或子女在银行的帐户上。

申请表填好后,将表寄到以下地址:

CHILD TAX BENEFIT

REVENUE CANADA

875 HERON ROAD,

OTTAWA,ONTARIO

K1A 1A2



申请“牛奶金”需要准备的文件

* 申请人填妥的RC66表格(牛奶金申请表)

* 新移民或重返加拿大的居民提供: 移民纸、儿童出生证明、全球收入证明

* 新生儿童提供出生证明

* 文件提供可接受复印件,但有以下之一人士,会计师、银行经理、医生、律师、公证人、法官、警官、牧师、民意代表、社会工作者、教师的证明。证明人在复印件上注明他的职业名称,并注有"THIS PHOTOCOPY HAS NOT BEEN ALTERED IN ANY WAY,AND CONFORMS WITH THE ORIGINAL DOCUMENT"

何时可以拿到“牛奶金”

政府收到申请后2个月内会有答复,如不补材料,即可收到款项。 一般每月20号支付,如整年金额少于120元,则一次性支付于6月20日。每年从6月开始计算,12个月为一周期,如有变动,会有通知。儿童到18岁当月,牛奶金自动停止支付。

何种情况须通知税务局

* 该儿童不再受你照顾

* 该儿童不再与你同住

* 该儿童过世

* 你或你的配偶不是加拿大居民,或移民身份改变

* 搬家住址变更

* 用直接存款方式,帐户变更

* 婚姻状况变更 8个月内通知 

* 牛奶金申请人过世

“牛奶金”金额的计算

儿童福利金是根据申请人及配偶的报税资料和拥有儿童的数量,年龄,居住省份,家庭净收入等计算的。包括以下部分:  

基本福利 BASIC BENEFIT

1)18岁以下儿童每人每年$1,020,即每月85元加币; 

2)第三个儿童另加补助每年$75,即每月多6.25元加币;

3)7岁以下儿童另加补助每年$213,即每月多17.75元加币。此补助在你或你的配偶于报税中有抵扣托儿费,则扣减25%;

4)家庭年净收入超过$25,921元,有一儿童者,金额减少$1,020元的2.5% ;

5)家庭年净收入超过$25,921元,有两个以上儿童者,金额减少5% ;

附加福利补助 NATIOAL CHILD BENEFIT SUPPLEMENT(NCBS)

1)一个儿童的家庭每年$605。如家庭年净收入超过$20,921元,此额减12.1% ;

2)两个儿童的家庭每年$1,010。如家庭年净收入超过$20,921元,此额减20.2% ;

3)三个或以上儿童的家庭每年$1,010支付给前两个儿童,第三个儿童以上每位另增加每年$330。如家庭年净收入超过$20,921元,此额减26.8% ;

注: 如果你接受社会福利补助,此计划NCBS可能会影响你的其他补助,有些省份将NCBS作为社会福利补助的一部分来计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3: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说是说哈,虽然听说孩子必须住在加拿大才有资格领牛奶金,但是,我一直没有见到正式的官方文字说:小孩必须居住在加拿大,估计也是有特例吧,比如,如果父母陪同孩子在海外生活,也是加拿大的税务局民,既然有报税,为什么不可以领福利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3: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为以上的热心专家鼓掌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3: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猫的问题焦点在于,第一次登陆后的几年里,报没报税。

如果报税,就该填第一次入境的时间。

孩子的牛奶金同孩子在不在加拿大居住应该关系不很大,孩子放在加拿大也是养,放在中国也是养,政府盯的是交税人,而不是孩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3: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Post by 烟民;729441
为以上的热心专家鼓掌 !

里面还夹杂一个政治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3: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Post by 罗珠达哇;729397
吃亏不吃亏,心疼不心疼。。。只要诚实,心底无私天地宽,就永远不会后悔。

中国人占小便宜的思想往往会导致心理不平衡。

宝怀总是角度站的很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3: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老贾什么时候出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4: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Post by FCH;729440
说是说哈,虽然听说孩子必须住在加拿大才有资格领牛奶金,但是,我一直没有见到正式的官方文字说:小孩必须居住在加拿大,估计也是有特例吧,比如,如果父母陪同孩子在海外生活,也是加拿大的税务局民,既然有报税,为什么不可以领福利呢?

我去税务局咨询过,孩子不在加拿大生活,不能申请和领取牛奶金。

刚才我说过,所谓的牛奶金是政府给孩子的退税,孩子没有在这里生活,没有生活用品的消费缴税,哪来的退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4: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Post by Im-Julia;729472
我去税务局咨询过,孩子不在加拿大生活,不能申请和领取牛奶金。

刚才我说过,所谓的牛奶金是政府给孩子的退税,孩子没有在这里生活,没有生活用品的消费缴税,哪来的退税?

哦。。。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不在官方资料中明确说明孩子必须在加拿大。。。

我觉得,牛奶金并不是退税,是一项专门给孩子的补贴金;因为孩子也可以申请gst退税的;
想想,如果按照全额牛奶金来算,大概280元,那每个月得花接近5000块才会有这么多的消费税gst,而且还没考虑食品不给税这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4: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哈哈,那么多大侠都来了,猫人缘不错哦~~~~

我的观点是,权利义务是对等的;你上次短登只是身份上成了居民头衔,但还不是一个在这里工作、生活、纳税的居民,没有承担这些“责任、义务”,拿“权利、福利”的条件就还不具备;因为牛奶金是人们给政府纳税之后政府返还的优惠福利,所以也要合乎这个准则;

因此,长登才真是承担义务的开始,牛奶金在长登后再申请是没有错的;所以猫没有吃亏啦~~~

很多人短登也申请,这属于有点“偷步”,其实是带有风险的,不过加拿大政府追查力度不是很严罢了,偶尔有象下雨天朋友遇到那种抽查,就要返回多收的钱,但税局就有记录了;

至于入境交了税,就有点无辜了,确实不应该写那么多钱,我以前二次登陆也试过写多了金额,但跟海关的人解释是笔误后,他们也免了,毕竟一提到“交钱!”,俺就象割肉一样跳起来争辩了 ,不知道猫有没有争取过,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4: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你或你的配偶不是加拿大居民,或移民身份改变


这句请专家解释,孩子爹不是加拿大居民的话,孩子也不能领牛奶金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4: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驿路枫情加拿大华人网

GMT+8, 2025-1-29 10:22 , Processed in 0.451327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